发布时间:2021-09-30 14:41: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国粮仓规〔202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8日第9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9月22日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1.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标准.pdf
附件2.牌匾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