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4:49: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仓储〔20206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省局决定即日起至明年3月底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集中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和关键时节,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电气隐患排查。冬春季节用电负荷加大,绝缘材料特别是室外露天的绝缘材料,受低温影响绝缘能力下降,发生电气火灾的风险加大。各单位要对库区及办公用房的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电箱设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职工电动车充电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治理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加强可燃物隐患排查。库区严禁烟火,严禁在储粮区、油罐区、作业区及其他禁烟区吸烟。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区生产废料、落叶枯草、垃圾纸屑等易燃物的清理,做到“随见随清”不堆积。特别要加强大风天气时的库区巡查,防止因大风导致的可燃、易燃物堆积;要加强“双节”期间的库区巡查,及时发现排除粮库周边环境的火灾隐患,防止外来火源跌落引发火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库区擅自动火作业。

    (三)加强消防设施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员,定期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并认真做好检测、维修记录,以存档备查;要定期检查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绝对畅通。各单位要特别加强对基建工地、出租库房及闲置库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设施器材。

    (四)开展消防宣教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月“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针对冬春季火灾防控特点,通过开设消防安全专栏、观看警示教育片(央视12频道20191222日《应急时刻》:冬季防火 防患未“燃”)、悬挂安全提示海报、发布防火安全提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真正做到“三懂三会”。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火灾预防、火情处置、逃生自救、安全取暖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五)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积极参加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培训,聘请专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认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积极开展应急消防演练和冬季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火灾预防救援能力。

    (六)抓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雨雪、冰冻、大风、沙尘等不利气候因素,认真抓好出入仓作业、烘干作业、熏蒸作业、气调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专项作业管理,做好防坠落、防摔伤、防砸伤、防冻伤等工作,严禁雨雪、风沙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作业。要加强仓房基础设施特别是简易仓囤、老旧仓房的巡检巡查,严禁违规超限装粮和超年限使用仓储设施,确保冬春季储粮生产安全。有基建任务的单位,要健全安全制度,细化安全责任,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1130日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1日至2021320日)。各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教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321日至3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局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省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各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指挥调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市局要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储、加工(稻谷、玉米、小麦、杂粮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督导检查 “四不两直” 暗察暗访,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要按照立查立改原则,及时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及完成时限。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即时约谈企业第一责任人,直至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

    (三)加强值班,畅通政令。各市局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管理教育,努力做到熟悉工作程序、遵守值班纪律、落实岗位职责;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及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查班查岗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现象发生,确保政令畅通。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灾情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市局有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10日前报省局;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3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郭晋军,联系电话:031185814024,邮箱:gjj@heblsj.gov.cn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