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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升粮食收储供应能力 扛稳保障粮食安全重任

发布时间:2022-09-09 11:32: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河北是粮食生产大省、流通大省和储备大省,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700亿斤以上,粮食供需总量平衡有余,年净调出粮食100亿斤以上。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抓收购、管储备、保应急、强监管”等核心职能,着力提升粮食收储供应能力,努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贡献更多河北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坚持高位推动。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河北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粮食工作,夏粮收购期间省委书记、省长深入到田间地头、粮仓库站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推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强化部门协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编制《河北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河北省“十四五”时期保障粮食安全行动方案》、新增政府储备落实方案、年度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印发做好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合力推进粮食收储工作落实。

  压实市县责任。制定出台《河北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机制》,并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纳入省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从严从实开展省对市、市对县考核,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不断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推动全省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主动担当作为  抓好抓实夏粮收购

  今年,河北省夏粮再获丰收,小麦播种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了“三增”,小麦质量明显好于往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把抓好夏粮收购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丰收的粮食颗粒归仓,让农民有好收成更有好收益。

  抓好市场化收购。牢固树立市场化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收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全省备案1207家收购企业;准备空仓容160亿斤以上,落实收购资金220亿元,培训人员3100多人,购置、维修、校核仪器设备5500多台(套);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全省累计通过信用保证基金发放收购贷款48亿元,着力缓解企业收购融资难、融资贵压力;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发挥粮食交易平台作用,组织粮食竞价交易69场,累计成交小麦23.7万吨,粮食流通平稳顺畅,有力保障了“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

  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制定印发《河北省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收储库点调查,做好收储库点确定、空仓验收等准备工作。加强市场监测,根据市场形势,适时申请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主动与新闻媒体对接、积极发声,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为农为企服务。坚持规范收购行为,督促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仪器设备“持证上岗”,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落实防疫措施,推广预约收购,减少人员聚集,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充分发挥139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民提供“五代”服务,促进粮食提质进等,增加种粮收益。加强科学储粮技术培训和服务,减少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损失浪费。

  规范粮食收购行为。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派出6个省级检查组,结合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对小麦主产区的夏粮收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派出检查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抽查。强化市场监管,印发《关于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统一粮食收购公示、规范市场收购行为。充分发挥12325监管热线社会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以及“以次充好”“以陈顶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查处涉粮案件15件,为农民追回售粮款800余万元。积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目前,河北省夏粮收购进展顺利,呈现产量增、质量好、价格高的特点,平均收购价格1.5元/斤,较去年提高了0.26元/斤。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

  为增强粮食调控能力,河北省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全省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推进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储备安全管理,粮食储备效能切实得到提高。

  健全多元储备体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增政府储备要求,全省11个设区市市级储备全覆盖,127个县(市、区)建立县级储备。全省11个设区市均建立成品粮储备。开展粮食加工经销企业最低库存量核定工作,将一定规模的粮油储备任务分解到1640家企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储备,充实商业库存。组织开展“百村千户”存粮调查、爱粮节粮和储粮知识宣传。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制修订《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储备粮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优化省级储备粮管理机制,对省级储备粮实行管粮与管库、储备与经营、决策与执行“三分开”,补贴费用直接拨付、购销轮换直接验收、业务建设直接指导“三直接”管理模式。完成省级成品粮储备管理模式改革,由原粮储备企业委托成品粮加工企业代储,调整为成品粮加工企业直接承储。市县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同步推进,全省粮食储备运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重新签订省级储备粮承储协议,进一步明确承储企业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考核,进一步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制度,指导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春、秋季质量安全检查,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用于食品加工;定期开展年度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强化储备企业监管,全省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强化协同保障  确保粮油市场平稳运行

  河北省着眼产购储加销各环节协同保障,落实落细措施,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强化监测预警。发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作用,研究会商夏粮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做好夏粮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调度了解掌握购销情况。加强市场分析预判,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收购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强化储备调节。督促指导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合理安排储备轮换,服从服务于保供稳价需要,价格低时加大采购力度,价格高时把握好时机和节奏,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全省已轮换入库小麦39.7万吨,占全年轮换计划的73.5%。

  强化应急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全省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河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供应保障运行机制。按照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推动河北省28个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选定第一批32家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并对省级应急保障企业和130家骨干应急供应网点进行资金补助,不断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目前,全省粮食应急网点达到3193个,供应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作者霍彦飞为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2022年第9期《中国粮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