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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0:22: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政办字〔2021〕16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移动端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河北省政务服务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集中承载各地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实现“一端集成、全省共享”,有力破解重复建设、多端体验不一致等难题,实现多方参与、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加强和规范全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推动全省各级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向统一平台汇聚,实现全省移动端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我省移动政务服务能力,为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2022年底前将自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自2023年起原有渠道停止对外提供服务,形成以省一体化平台为总枢纽的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编制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掌上好办”。

  2022年底,全面实现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实现接入事项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总体架构

  (一)层级架构。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即“冀时办”APP与小程序,是全省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和总入口,为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层级架构图见附件1)。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包含全省各级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查询、预约、办理、投诉建议和评价反馈等一体化服务。同步建设完善我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对各级各部门开发上传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行监测,实现相关服务应用在“冀时办”APP、小程序等服务渠道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面向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按照统一标准开发应用,并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对外提供服务。

  (二)技术架构。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技术架构主要包括基础支撑层、技术支撑层、业务支撑层和服务提供层(技术架构图见附件2)。基础支撑层提供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等基础支撑。技术支撑层提供API网关、流程引擎、对象存储、配合中心等技术组件以及千人千面、智能问答、语音导航、云认证等技术服务。业务支撑层主要提供用户中心、事项目录、服务管理、统一支付、运营管理、统计分析等业务支撑。服务提供层通过APP、小程序等服务渠道,按照服务同源、多端协同的原则,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办理、查询、评价等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修订完善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和接入标准、质量管理标准、安全防护和管理标准,对系统性能、应用管理、运行监测等进一步规范,建立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加强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需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行接口开发、应用接入、界面交互等,确保接入应用的功能完备、运行稳定、体验良好。

  (二)实行统一清单管理。编制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清单中的事项,以及符合我省实际的各级高频便民事项,全部纳入统一清单管理,推动实现清单内服务应用在移动端、电脑端(PC端)、自助终端等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展清单事项数量和范围,推动清单内事项“掌上可办”。

  (三)实现服务统一入口。进一步完善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功能,提高承载能力,将其打造成全省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总入口,承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新增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可选取不同方式接入“冀时办”。业务系统成熟、具备开发能力的,各级各部门可按照标准规范开发应用,接入“冀时办”;不具备开发能力的,可提出需求并提供数据接口,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发;无业务系统的,由业务实施或主管部门提出需求,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统一开发业务系统和移动服务。市、县级应用由市级统筹,统一接入“冀时办”。

  现有的移动端应用,要全部迁移至“冀时办”。其中各级各部门自行建设的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包括APP及小程序),要以“冀时办”为唯一入口,并于2023年起停止原渠道的对外服务;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求接入部委平台提供服务的,在满足有关部门要求的同时将服务应用接入“冀时办”(应用接入模式见附件3)。

  (四)提供统一基础支撑。省一体化平台为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及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应用提供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以及统一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应用要依托统一基础支撑体系开发建设,将相关政务数据资源及接口统一汇聚至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同时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各类共享数据资源,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水平,满足优化创新服务需要。

  (五)实行统一应用管理。省一体化平台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接入的服务应用进行统一注册、审核、发布、监控,实现应用从开发、发布到后期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相关服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新建应用需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并提交至省一体化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托“冀时办”统一对外提供服务。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检测机制监测应用运行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应用采取反馈、纠错、下架等措施。

  (六)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推动实现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聚焦企业和群众移动端办事需求,通过事项关联、表单整合和流程再造,协同构建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集成套餐式服务。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持续推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汇聚和使用,有力支撑“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最大程度“减证便民”。

  (七)持续优化服务功能。持续做好用户专属服务空间建设,精准汇聚用户电子证照、办件、投诉建议等数据,实现服务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强化搜索服务功能,实现统一检索,提升搜索服务便捷度;优化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航于一体的智能客服,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丰富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渠道,通过扫描二维码、消息推送、页面评分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提供关怀服务,接入养老生存认证、高龄津贴申领、残疾人津贴申领等应用,推出适老版“冀时办”,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推出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便利老年人使用。

  (八)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按照国家标准,实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对接,基于我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遵照国家技术架构、接入组件、界面交互等规范,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目录内服务应用的运维监控工作,确保接入事项功能完备、运行稳定、体验良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河北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负责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顶层设计、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标准制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系统对接、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的协调机制,将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接入“冀时办”纳入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共同提升河北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对接方案,确定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报送至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加强建设和运营保障。建立省级统筹、地方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组建一支精通技术、业务、宣传的专业化运营保障团队,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和持续的运营保障力量,为移动政务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统筹相关经费,做好移动政务服务建设、应用对接、日常运营和技术维护等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公共知晓度,便于企业和群众了解和获取移动政务服务。

  (三)健全评估评价机制。将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的接入、运维运营、安全保障、服务成效等纳入评估评价范围,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升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应用网络防护、密码技术、安全审计等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切实保障省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用户隐私保护,严格规范用户信息采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务服务平台安全规范进行应用接入,建立网络安全保障协同响应工作机制,组建网络安全保障团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日常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