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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11:3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规划〔2022〕5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粮食经济学会,省粮食行业协会: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粮规划〔2022〕9号)要求,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2年度“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范围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挂面、杂粮杂豆、食用玉米。已取得“燕赵好粮油”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不再参加本次申报,但拟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的应按“中国好粮油”遴选标准报送申报书(见附件4)。

二、遴选主体

河北省粮食经济学会为2022年度“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实施主体。河北省粮食经济学会、河北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要按照《河北省“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及推荐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主体及申报产品应符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粮食产业集团申报“燕赵好粮油”产品。

(二)组织审核。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粮食产业集团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初审合格的产品参加省级评审。省粮食经济学会、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单位申报的“燕赵好粮油”产品进行集中评审。

(三)产品公示。省粮食经济学会、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入选“燕赵好粮油”产品,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择优推荐。省粮食经济学会、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按照中国粮油学会有关要求,在“燕赵好粮油”产品中择优推荐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

四、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粮油学会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明确今年“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和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底前,企业提交申报书,各市、雄安新区、省粮食产业集团完成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

(二)9月底前,完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工作,确定我省2022年度“燕赵好粮油”产品及推荐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并在省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按照中国粮油学会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主管科(处)室或有关机构负责“燕赵好粮油”产品申报工作,积极动员企业参选。在初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把好推荐关,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遴选结果真实可靠。各市组织申报“燕赵好粮油”产品工作将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二)各申报主体需提供纸质版(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由各市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

(三)请各市、雄安新区和省粮食产业集团将负责“燕赵好粮油”产品申报工作的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7月29日前报省“燕赵好粮油”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洋  0311-85878056  13383319068

赵  策  0311-85814044  15232100547(负责日常联络)

电子邮箱:zc@heblsj.gov.cn

申报书收件人:

徐立涛:0311-85823288  13932116138

张  冰:0311-85874754  13582111768

收件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27号格瑞大厦

 

附件:1.河北省“燕赵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

2.“燕赵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3.“燕赵好粮油”遴选产品推荐表

4.“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5.拟申报“中国好粮油”遴选产品推荐表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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