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粮电〔2021〕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正值我省秋粮收获季节,又恰遇持续阴雨天气,为充分发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能作用,引导农民科学储粮,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现就做好秋粮收获后的减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10月上旬我省天气形势复杂,受冷空气影响,灾害性天气多,降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粮食产后节粮减损的重要意义,切实防范各类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是秋粮收获后玉米长期堆放易造成发霉变质的问题,杜绝出现区域性粮食不合格现象。
二、主动服务,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及时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主动服务农民售粮。针对农民新收获玉米储存需要,充分发挥现有139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损耗。
三、加强宣传,引导农民科学储粮。我省大部分秋粮为玉米,新粮收获后,水份较大,长期在阴雨潮湿环境下保存易发生霉变,给农民造成损失。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科学储粮技术宣传,通过印发张贴明白纸、告知书等宣传活动,引导农民将新收获玉米挂晾在室内,采取通风干燥等形式降温降水,有条件的农民可以在室外露天存储的玉米采用透明编织袋或钢丝网盛放,底部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顶部和侧面遮雨,并保证空气流通,防止因密封太严或地面潮湿造成粮食霉变、发芽。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