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局工会建立职工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的精神,成立摄影兴趣小组(下称摄影小组),摄影小组在局机关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确保活动经常化和安全性。
第二条 摄影小组旨在为局全体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天地,以强身健体、丰富业余生活为目的,提高摄影水平,加强艺术修养,为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局工会会员可自愿报名,经审核批准后成为活动小组成员,按照小组统一安排参加相关活动。局退休人员可特邀参加。
第四条 活动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负责小组活动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活动的组织,负责向局机关工会反馈情况等服务工作。组员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技艺,增强体质。
第五条 小组建立QQ群或微信群,用于组织活动、传递信息、交流经验,群内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以及有悖良俗的信息。
第六条 小组成员每年缴纳200元活动经费,由小组统一管理,全部用于本小组集体活动的各项支出。经费超出预算时实行AA制,做到费用尽量均衡。局机关工会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章 活动
第七条 活动主要内容:
1、组织外拍采风活动。小组每两周周末组织一次室外摄影活动,必要时可临时组织活动。
2、开办摄影培训(摄影讲座)。聘请行业专家、爱好者讲解摄影知识,组织技术讲解或作品点评,或组织参加社会讲座、参观相应的展览等活动。
3、举办摄影展及摄影佳作欣赏会,开展经验交流, 以老带新,现场指导。
4、加强与其它摄影协会的联合与合作,向媒体、刊物推荐优秀作品。
第八条 小组活动原则上以业余时间为主,涉及外拍活动时间较长或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要利用少量工作时间时报局工会组织批准。
第九条 活动内容根据成员提议经小组会议通过,由小组组长组织,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外出活动需向局工会报备。
第四章 纪律
第十条 摄影小组成员要遵循本会章程,执行小组决议决定,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 参加各项活动要服从安排、注意形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每次外出拍摄活动后,提交2—3张摄影作品,每年提供不少于5张的摄影作品。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小组全体组员讨论通过后生效。根据本小组组员提议并经组长同意后,可对本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附:摄影兴趣小组名单
2020年7月20日
摄影兴趣小组名单
组 长:冯建军
副组长:马跃华
成 员:张 琳 李宏强 陈建军 易伟明 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