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22〕9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由财务处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处室,对照绩效指标,认真对2019-2021年“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组织情况
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负责处室,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收集项目评价材料;第二阶段,现场检查承储企业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第三阶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评价报告。
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采取现场勘查,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检查程序,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认真核实被检查承储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评价承储企业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并汇总形成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实施情况
此次重点评价的“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评价期从2019年到2021年,为期3年,共抽查承储企业两家,资金规模200万元。被抽查的承储企业在评价期内基本能够按要求分配和使用资金,落实项目目标明确,没有发生擅自挪用、扩大支出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基础资料健全,审批流程规范,监管到位,整体完成度良好,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快速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食糖市场异常波动,依据储备计划及时足额、保质保量做好省级食糖储备的收储、轮换、保管等工作,做到紧急状况下食糖储备调得动、调得出,确保食糖市场保供稳定、秩序井然。
(二)项目主要内容。依照食糖储备计划落实情况,一个储备周期分批向承储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三)立项依据。
(1)《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3号)
(2)《河北省省级食盐、食糖储备监督管理办法》(冀粮规〔2022〕6号)
(四)项目资金情况。
2019-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2019年200万元,2020年200万元,2021年200万元。食糖补贴按照每年每吨补贴400元(含企业资金贴息、轮储费用、管理及其他费用支出等,包干使用),计划补贴承储企业2家。
(五)项目完成情况。
2019-2021年期间600万元“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资金,已全部按时拨付到食糖承储企业,确保了省级食糖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综合评估,2019-2021年“省级食糖储备补贴”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各项绩效指标符合预期,自评等次为优。其中:
1、产出指标2个。一是储备食糖物资数量(吨)。指标描述:完成储备食糖物资的数量,指标评价标准:大或等于5000吨优、4000-5000吨良、3000-4000吨中、小于3000吨差。经过自评,食糖储备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5000吨,评价等级为优。二是物资储备数量真实率。指标描述:储备物资实际库存数量占计划应存数量的比率。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等于100%优、90%-100%良、80%-90%中,小于80%差。经过自评,单项指标完成值100%,评价等级为优。
2、效果指标1个,即:储备物资应急保障率。指标描述:储备物资实际应急供应量占计划应急供应量的比率,指标评价标准:等于100%优、90%-100%良、80%-90%中,小于80%差。经过自评,食糖储备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100%,评价等级为优。
3、预算执行率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100%,评价等级为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规定,不断强化省级食糖储备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确保省级食糖储备充足、安全。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