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9 16:53: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河北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冀粮规〔2021〕1号,简称《办法》)已印发,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出台背景

政府储备在粮食储备体系中具有“压舱石”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粮食市场供应形势的变化,我国政府储备粮食数量不断增加,粮食储备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储粮技术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为加强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了《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为保障我省地方储备粮食安全,加强地方储备仓储管理,基于现有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标准,突出地方储备的特点,厘清各方职责,明确承储企业在仓储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确保地方储备在仓储环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办法》。

二、依据原则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一规定两守则”实践和粮食仓储管理发展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附则四章共四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地方储备粮食承储主体、管理原则,以及各有关单位在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中的责任等。地方储备粮食包括省、市、县三级粮食和食用植物油政府储备。

(二)第二章“基本要求”。河北省地方储备承储企业的基本要求:硬件方面包括库区及周边环境、仓(罐)容规模、仓储设施设备、仓房性能和储粮工艺、检验能力、储藏功效等;软件方面包括承储企业的规范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管理等。

(三)第三章“管理规范”。对用好仓储条件、开展仓储业务的管理过程予以规范。从收储保管流程出发,规定了粮食收购、安全管理、规范装粮等要求,就承储企业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以及粮情检查、虫霉防治、损耗定额及处置等作了具体规定,便于实践中更好理解和操作。对承储企业开展储粮技术研发与应用、着力实现绿色储粮等,也进行了引导,体现了技术进步和储备安全升级的要求,引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政府储备粮食储存安全。

(四)第四章“附则”。说明了承储、储存年限的起算方法、解释权限、实施时效等。

    下一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积极推动《办法》落实,不断推动地方储备仓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保障全省地方储备粮食安全


    相关链接: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