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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强化对全社会粮食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08 09:23: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湖北省是全国 13 个粮食主产省之一。2022 年,全省粮食产量548 亿斤,其中,稻谷产量占粮食产量 70% 左右,稻谷产量位居全国第 5 位。纳入统计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常年粮食收购量 260亿斤左右,常年销往省外稻谷和大米 110 亿斤左右。纳入统计粮油企业 1840 家,工业总产值1879 亿元,居全国第 7 位;全省“中国好粮油”产品 38 个,居全国第 3 位。近年来,湖北省粮食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有关要求,推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的平稳有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完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机制,出台对粮食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一是扛稳扛牢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湖北省粮食局认真履行省粮安办职责,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建立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新机制,配合省发改委成立考核工作组,省自然资源厅、省粮食局分别承担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考核日常工作。制定市(州)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及评分细则,组织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推动粮食安全指标纳入《湖北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6 年 至 2022 年, 连 续 7 年 组织开展市(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考核。2023 年,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 7 个考核优秀的市(州)奖励,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粮食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市县发展改革(粮食)部门优化配备必要工作力量。2023 年全省市县发展改革(粮食)部门涉粮内设机构、涉粮科(股)室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性质的粮食安全中心达到 190 个、438 人、69 个,与 2020 年比,分别增加 35.7%、17.7%、68.3%。二是建立专家智库。省级建立由 300 余名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组成的粮食安全政策智库、项目评审专家库、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和高水平技能人才库等 4 类专家人才库,组织专家人才参与决策咨询、课题调研、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三是定期组织培训。制定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财务、仓储、统计、质量、信息化能力提升等培训 20 期、培训 2000余人,以此带动市、县、企业广泛开展培训,切实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四是开展技能鉴定。组织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共建育才联合体,在全国率先开展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首批 147 人参训、111 人通过等级认定。五是推进按期轮岗。推进全省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全覆盖,督促落实企业班子成员及负责购销、检斤、检验、保管、财务、基建等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任职满 5 年有计划安排交流、9 年应当交流的规定。

  三、加强多部门联合粮食监管,提高粮食监管的质效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印发《湖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湖北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粮食购销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意见》。二是组织联合监管。2023 年,联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联合监管,发现并整改问题 8 个;组织开展 2023 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 84 个;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推动市县和省储备粮公司按要求开展季度定期巡查,结合实际开展省级抽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12325监管热线举报线索及时查处率达到 100%。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实施“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活动,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办行政处罚案件 120 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问题线索 4 件,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紧盯粮食收购入库、粮食储存、粮食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首次开展省级储备粮管理年度考核,反馈考核发现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四是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系统,切实加强穿透式监管,并在 2023年度秋粮收购中得到实战检验。在省纪委监委的全程指导下,研究制定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加强粮食产业转型提质,推动粮食监管的科技化

  一是实施粮食科技项目揭榜制。2021 年起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粮食科技项目揭榜制,组建了全国唯一由多位院士领衔的优质大米、菜籽油两个粮油产业链建设专家团队。近三年累计安排3500 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揭榜制项目 34 个,解决了一批行业性“卡脖子”难题。累计安排 1.6 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升级,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支撑湖北粮机装备振兴、先进技术运用、优质粮油生产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建成全国唯一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法治粮储粮油标准验证中心,牵头起草了稻谷、油菜籽等国家标准。发挥武汉轻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在鄂涉粮院校和科研单位优势,推动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三是组织粮食科技攻关。针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重大技术问题,协调组织科研机构、粮机装备和粮油加工企业联合攻关。研发并建成了全国首条稻谷加工全智能化生产线,实现节粮减损、节能降耗“双丰收”。研制出全国领先的便携式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填补了砷快检空白。在全国粮食行业率先研发应用了模拟仿真培训软件,破解行业技能培训“痛点”。

  五、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夯实粮食监管的安全基础

  一是全面落实改革要求。调整理顺国有粮库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积极推进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目前全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全部实现“两项职能”分开,保障粮食安全的底层基础更加牢固。二是组织开展粮库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全省国有粮库能力评价,通报 12 家国有粮库能力提升突出粮库,选树先进典型带动整体进步,国有粮库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印发《全省粮食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省粮食系统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