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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1-09-26 08:29: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推进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持续成效。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是健全粮食市场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保障国家粮食收储和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是要突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时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行为的要求,在秋粮收购季节组织现场巡查,在收储完成时节组织检查库存情况,在轮储时节组织检查销售情况。特别是河北等13个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区域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集中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库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 二是要统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市场监管总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深入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从速从严从重查处虚假收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主动做好行纪贯通。要本着对国家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性、敏感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总结规律,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履职,强化监管,确保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粮食购销领域的相关政策,总局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讲解了有关规定及检查要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