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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评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6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近日,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评准备工作的通知》(冀粮安考办〔2017〕13号),对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提出要求。
  一、督促责任落实,力争少失分、不失分。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具体负责的有关处室(单位)逐项对照考核指标、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利用本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时间,查漏补缺,完善数据,充实佐证材料,力争国家对我省的考核不失分、少失分。
  二、统筹工作进程,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在国家对我省考核方面,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单位的自评打分、总结报告、提供佐证材料等全部工作要在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并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汇总情况报告、考核工作组审议等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并报省政府审定。在省对市考核方面,2月15日前各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完成对各市的考核评审,形成书面意见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3月15日前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对被抽查的市进行实地考核,形成抽查考核报告。请各单位统筹安排配备时间、人力、物力。
  三、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履职尽责,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