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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4:43: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粮储〔2023〕5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规划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分行、雄安新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市级监管分局,各市农发行,各有关商业银行,省粮食产业集团,省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3﹞16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秋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秋粮收购,是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的应有之义,是增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现实需要,是守牢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做好秋粮收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粮收购各项措施,确保秋粮收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激发购销活力全力抓好市场化收购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理念,集中精力做好仓容准备、资金筹措、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等工作,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入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畅通秋粮销售渠道,拓展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成果,组织企业参加区域性产销洽谈活动,支持产销区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区域间粮食高效顺畅流通。鼓励支持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订单收购、代储代销等方式,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长效合作机制。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加大对市场化收购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要指导粮食企业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的运输需求对接,科学安排运输计划。运输企业要加强运力保障,优先组织安排运输,着力提升粮食物流效率。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入市收购粮食,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带头执行国家收储和质价政策,利用好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合理把握收购节奏,切实发挥引领收购、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

       三、践行宗旨意识,持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各地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帮助农民顺畅售粮、企业有序收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督促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仪器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款账清算等工作,让农民卖“明白粮”。要推广预约收购和上门收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农民售粮,让农民卖“舒心粮”。要统筹考虑秋粮生产形势、市场走势以及天气变化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估对收购工作的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发生雨雪等极端天气的,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五代”服务,指导农户做好庭院储粮、科学储粮,助农减损增收;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粮食储存保管水平。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测预警,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各地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系统观念,落实落细措施,确保粮食供给、市场不出问题。要扎实做好秋粮收购进度统计,持续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加大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的情况,特别是加强受灾地区粮情跟踪调度,时刻保持备战状态,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全力以赴打赢防汛抗洪救灾应急保障硬仗。着眼于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确保粮食供应充足、运行平稳。要指导企业做好储备轮换工作,科学把握轮换节奏,强化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协同,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满足各类企业用粮需求。要搞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发布秋粮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密切跟踪掌握粮食热点舆情态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五、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围绕粮食收购质量检验、支付售粮款和执行水杂增(扣)量标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12325、12315热线举报”等方式,扎实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全面提高监管效能。要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震慑作用。省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秋粮收购工作督导。要扎实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确保粮库信息系统和省级平台、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准确反映政策性业务实际。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秋粮收购各项工作。要健全粮食收购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妥善解决收购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秋粮收购工作全过程,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全面了解农民和各类市场主体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政策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河北省分行                  河北监管局                   河北省分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