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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3 21:34: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要求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改办起草了《河北省工程系列粮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bslsjyhl@126.com。
附件:河北省工程系列粮食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改办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