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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7 09:17: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仓储〔2022〕3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局和省安委办有关活动安排现就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采取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单位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单位“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督促企业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互动讲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七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有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督促企业第一责任人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

安全生产燕赵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参与、配合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各企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省安委会制作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要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严防粮堆埋人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提升安全意识

全省“6·16”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省安委办与石家庄市政府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远程会诊”“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配合同级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志愿者,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在线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切实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和监管能力水平,国家局组织开发了“安全生产在线培训”APP。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安装下载“安全生产在线培训”APP(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下载二维码见附件),完成实名注册,参考APP内学习手册开展学习活动。6月底前务必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线上考试。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次线上或线下主题活动。鼓励将典型经验材料形成稿件,向《中国粮食经济》“安全生产专栏”投稿。各市局请于6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包括视频、图片等活动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安全仓储与科技处(18603319872@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在线培训”APP二维码

2.“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