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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第六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5:01: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人事〔2021〕88号

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局决定联合有关部门于2022半年举办第届全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第届竞赛)决赛。为确保各地各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和各级选拔赛,现就做好第届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组别及参赛选手条件

竞赛职业(工种)为:(粮油)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其中,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职工组分设企业组(粮油仓储企业)和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

具体参赛选手条件为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粮油仓储管理和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的在职职工。历次全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报名参赛。

二、竞赛形式和标准

第六届竞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竞赛试题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命制结合新形势下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对岗位工作的需要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的内容

三、初赛安排

(一)初赛由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企业自行组织开展,要在广泛开展基层单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原则上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鼓励各地、各单位开展各级选拔赛。第六届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主要向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各级选拔比赛、组织工作出色、宣传工作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倾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安排竞赛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二)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应积极争取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联合组成竞赛组委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配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为高质量办好竞赛活动提供人、财、物的全方位保障力度,为周密部署本地区竞赛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对初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理念,对竞赛进程和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在组织各级初赛活动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五)为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第六届竞赛有序开展,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联络员基本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发送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阎红蕾

联系电话:0311-86573836/3838(传真)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

邮政编码:050021

电子邮箱:yanhl@heblsj.gov.cn

 

附件:第六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联络员信息表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