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67号)精神,经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推荐,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确定石家庄市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单位为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刘建国等3名个人为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秘永兴等2名个人为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主动作为,作风民主,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在全系统起到表率作用。
3.按照国家及上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努力创新,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
4.坚持党建引领,重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在本地区本部门有良好的声誉。
5.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无责任事故。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2.热爱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品德高尚,廉洁自律,团结同志,甘于奉献,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勇于开拓进取,潜心钻研业务,关心集体,无违法违纪行为。
4.连续从事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5年以上。
二、拟正式推荐对象
(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
1. 石家庄市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2. 抚宁县第一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3. 唐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工作者
1. 刘建国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 孟祥国 河北省沧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3. 孟俊生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
(三)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劳动模范
1. 秘永兴 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晋州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2. 闫长保 保定市南市区粮油食品公司总经理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66908052(兼传真)
电子邮箱:gsjbzy@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 118 号
邮政编码:050051
省物资和粮食储备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6573836
电子邮箱:hbslsjyhl@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
邮政编码:050021
河北省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