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地方储备粮油轮换执法督查的通知
冀粮督查〔 2019 〕 10 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 年河北省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已陆续下达,请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及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地方储备粮油轮换业务的执法督查。
一、执法督查对象
2019 年有轮换任务的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二、执法督查内容
重点对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库存质量管理、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质价政策以及补贴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执法督查。严肃查处虚报、瞒报、转圈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法督查时间
辖区内地方储备粮油轮换开始至轮换完成。
四、具体工作要求
1 、掌握轮换动态。要主动掌握本辖区地方储备粮油的轮换计划、进度和动态,加强对轮换过程的监督。
2 、及时受理举报。要充分利用 12325 热线平台和其它投诉举报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照规定给予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搞好检查总结。 2019 年地方储备粮油轮换任务完成后,各市要对执法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省局书面报告。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