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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5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展〔2016〕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
  
  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4号)、《河北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冀发改经贸[2015]711号)的重要举措,对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具有重要预警作用。为了解各市2016年度计划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安排,请你们报送以下情况:
  1、监测计划和项目。按品种提供监测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的样品数(不包括省下达计划)。
  2、承检机构和完成时间。有哪家粮食质检机构负责检验,按品种和监测项目提供完成时限。
  3、监测经费。已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经费或已向地方财政申报预算经费情况。
  加强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是2016年全省粮食工作的重点之一,而且要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此,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谋划好辖区内收获粮食安全监测工作,发挥好质量监测服务粮食生产、流通、监管和消费的作用。省局将根据各市的监测计划统筹考虑全省年度监测工作,并将市级监测作为我省粮食风险监测的主要补充。请你们于2月底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度市级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见附件)报省局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李新年 电话:0311-85814029
  
  附件:2016年度市级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