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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任正晓同志和吴子丹同志在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4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国粮办展〔201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2年5月7日下午,我局召开了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子丹同志所作工作部署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任正晓局长在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5月7日)
  同志们: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大会。刚才,子丹同志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权同志还将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高度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务院决定,今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这是中央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维护国家粮油资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认识,扎实工作,认真实施这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近年来,全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总体是稳定的,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2011年,全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7起,死亡19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增加。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存在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少数企业疏于管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未能有效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还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隐患治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地区对于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力,导致浅圆仓清仓作业事故、仓房倒塌事故、平房仓出仓事故屡有发生。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个别企业发生事故后,采取遮掩不报、搞“内部摆平”的错误做法。有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下属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查纠不力,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严肃、不到位。这些突出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和彻底解决,安全生产事故就仍会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就无法持续向好甚至继续恶化,粮食行业就无法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实现科学发展,我们也就无法向广大粮食职工交代,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粮食企业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肃认真地开展好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彻底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促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紧扣行业特点,依法依规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一是要把大型粮食企业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对象。从2011年的情况看,大型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68%,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较多,需要重点治理。同时,大型企业具有示范效应,全面提升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可以收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二是要把“危仓险库”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领域。目前各地都有一批待报废仓容、急需大修的仓容和简易仓棚,这些仓房均存在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隐患。各地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把“危仓险库”作为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危仓险库”专项排查工作,请各地按要求对一线仓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及时填报普查报表。三是要把事故易发、高发的一线作业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环节,也就是要切实抓住进出仓作业、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和油脂浸出车间这些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二)坚持依法依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规治理的理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粮食局的统一要求,全力推进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实施、严格督查,扎扎实实地抓好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决不允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要规范工作行为,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档案,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查处事故案件要依法依纪、客观公正,严禁向企业“吃拿卡要”。
  (三)做到边整边改。在专项行动中,要突出排查隐患、查处事故、整章建制、边整边改。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处罚相关责任人。对于瞒报、谎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要及时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三、周密组织实施,切实把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粮食工作中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今年4~9月粮食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务求实效。“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通盘负责直接抓,各级都要有专门的班子、专门的队伍负责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大事故要组织专门工作组驻点指导督办,限期整改到位。所有粮食企业都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统一行动。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国家粮食局下发通知的要求向省级人民政府汇报好,细化本辖区粮食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粮食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地方政府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好粮食行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地方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安监等部门对粮食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支持。
  (三)把辖区内中央企业纳入地方专项行动实施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的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本地的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全部纳入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实施。今天,中储粮、中粮、华粮、中纺的有关领导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请参加会议的中央企业指导督促下属企业,统一步调,积极行动,按照地方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着力构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构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全面建立健全全部粮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全面抓好“危仓险库”的隐患排除和维修改造;要进一步健全粮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各类、各项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要全面开展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要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各类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力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促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吴子丹副局长在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5月7日)
  同志们:
  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马凯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出了部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粮食局研究制定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下面,我就有关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关于这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
  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今年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这次行动,要实现五个目标:
  一是非法违法经营建设生产行为得到坚决遏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取消经营许可或责令退出行业。
  二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职工照章作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通过专项行动,要发现企业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作业能力。
  三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得到强化、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监管,保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所列的重点打击内容得到全面清查。如果行动结束后再发生因上述隐患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从严追究当事人、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隐患得到彻底整治。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对于本次行动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有关粮食企业要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彻底整治。地方粮食部门要挂牌督办,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跟踪监督,严防事故反弹。
  五是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专项行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强化企业长效内控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以安全生产为荣,以违法违章为耻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快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完善。
  二、关于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提出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9个重点领域和13个共性内容。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粮食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15项重点内容,分别是:
  (一)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油罐)存储粮油的行为。这种情况在一些单位和地区仍然存在,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二)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及立筒仓、浅圆仓进出仓工艺的行为。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粮仓建筑结构,改变筒仓进出仓工艺,容易引起仓房坍塌事故和粉尘爆炸事故等重大事故。
  (三)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利用包装仓直接储存散粮,超设计仓容、超设计标高储存粮油容易对仓房产生永久性损伤,严重的可能引发坍塌事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四)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以及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多次发生储粮化学药剂丢失案件,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规定。
  (五)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截至2011年底,我国浅圆仓和立筒仓仓容已经达到4708.1万吨,占总仓容的11.3%,部分筒仓投入使用的年限也接近机电系统的设计年限,如果维护保养不当,极易出现粉尘爆炸事故。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国粮办展〔2012〕48号)要求,通过本次专项行动,逐一消除粉尘爆炸隐患。
  (六)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近年来,进出仓作业事故频发,主要原因是相关企业没有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等规章制度。
  (七)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烘干机、出仓机、吸粮机、装船机、补仓机等大型机电设备工艺复杂、体积大、移动不方便,如操作不当,容易出现设备倾倒、挤压等生产事故。
  (八)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危险作业直接危及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初步统计,2011年与危险作业相关的事故共12起,死亡15人,分别占总数的70.6%和79.0%。一些新建仓房密闭条件比较好,但是在长时间密闭储粮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为此,国家粮食局已发出通知,要求进入储粮的仓房前,必须检测氧气浓度,必须派专人在仓外对入仓人员进行有效的监护,防止出现窒息死亡事故。各地要立即督促企业落实。
  (九)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对于少数企业不配合、甚至拒绝地方安监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正常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整治。
  (十)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保管员、防化员、电工、库内运输车辆驾驶员、环流熏蒸设备操作员等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作业。去年发生的人身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央企业务外包作业人员未经基本的安全培训就上岗所造成的。
  (十一)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要树立遵纪守法、照章作业的意识,坚决打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
  (十二)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为粮油保管员等重点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机制是企业的应尽职责。最近,根据安监部门的意见,国家粮食局已经发文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并指出了安全的替代方法。这也是出于保护粮食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考虑做出的决定,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十四)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十五)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据了解,个别企业存在瞒报、谎报事故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一旦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另外,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关注露天储粮设施、简易粮仓、油脂浸出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把上述设施和环节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以及储粮安全事故。
  三、关于这次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
  国务院规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与国务院保持一致,也分为四个阶段,但在具体安排上,突出行业特点。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已于4月中旬开始,到5月底结束。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一是制订工作方案。此前,国家粮食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四大公司)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二是迅速动员部署。各地区各单位要迅速将专项行动部署到企业,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根据国办通知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行属地管理。因此,四大公司的下属企业要按属地原则,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粮食部门。另外,四大公司还要将下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报国家粮食局。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从6月开始,到7月底结束。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各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确保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治。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是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在第二阶段,各地区各单位还要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粮油仓储企业,有关单位不得安排其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任务,已经安排的,要立即停止并调出库存粮油。二是对于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的和反复发生进出仓作业以及登高作业事故并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二阶段是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各省(区、市)粮食局要做好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第一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得到整治。在第二阶段,我局将派出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区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利用8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在第三阶段,国家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大型企业开展集中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请各地区各单位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9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国家粮食局。在第四阶段,各地区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提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召开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会议。
  四、关于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国务院要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坚持“三条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统筹兼顾原则、标本兼治原则。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企业、突出重点问题。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实国务院上述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抽调精兵强将,做好物资和经费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安排部署到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
  (二)加强沟通。在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粮食局拟建立“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制度”,重点了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督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填报。另外,请各地区各单位及时向国家粮食局报告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和重大活动,我局将通过政府网专栏消息、发布《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各地通报。
  (三)做好“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工作。“危仓险库”危及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影响储粮安全,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为此,国家粮食局拟对粮食企业中待报废、需大修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危仓险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具体普查方案会后将印发。为保证数据质量,对于这次普查提出5点要求:
  一是调查对象要力争做到全覆盖。本次普查要以国有粮食企业为重点,力争做到“每库必看、每仓必查”,彻底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调查内容要力争做到全面细致。本次普查要全面了解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存粮情况、占地面积、库区数量,还要具体了解每一栋仓的跨度、开间、建筑结构、建设时间。如果需要维修,还要确认需要维修的部位、数量等。对于那些建设年代比较久远的老仓、旧仓,还要查找仓房的设计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三是调查数据要力争做到客观公正。首先,企业要如实填报,不漏报、不重报、不谎报。其次,地方粮食部门要加强企业填报数据的审核。第三,要加强调查统计人员的培训,让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待报废、需大修仓房的范围。为保证本次普查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国家粮食局将开发相关统计软件。
  四是调查结果要及时整理归档。本次普查产生的数据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政策、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调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调查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存入档案,永久保存。
  五是调查数据要认真分析研究。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本次调查形成的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发现现实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隐患,找出影响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症结,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
  同志们,这次专项行动是近年来国家粮食局在安全生产方面开展的一次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活动。下面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正晓同志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协调配合、狠抓政策落实,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