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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1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检字〔 2011〕 2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粮食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推动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 2011年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进行检查。为做好我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粮食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 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

二 〇 一一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 [2011]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油脂”)库存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下统称“政策性油脂”)库存,以及上述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的商品油库存。同时,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油库存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在油脂库存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应对相关企业油料库存进行延伸检查。具体内容为:
(一)油脂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油脂库存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企业执行政策性油脂购销、加工、储运的政策和计划是否规范,相关购销业务是否真实等。
(二)油脂库存质量卫生情况。 重点检查油脂质量指标和主要卫生指标,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油脂定性试验或脂肪酸组成检验。同时,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油脂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以及质量档案管理情况。
(三)储备油轮换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 2010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四)政策性油脂库存费用补贴拨付情况。 重点检查 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和地方储备油保管费、轮换费,国家临时存储油保管费等,是否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至实际承储库点。
(五)政策性油脂库贷挂钩情况。 重点检查各类政策性油脂库存成本与农发行贷款余额是否一致,相关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六)油脂仓储管理情况。 一是执行油脂仓储管理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情况;二是执行中央储备油代储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代储的中央储备油是否存放在取得代储资格的企业和油罐中,资格企业代储条件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等;三是储油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 2011年 5月 25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县级有关部门督导企业自查、省级有关部门普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总结上报等 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 细化检查工作方案。 5 月 25日 前,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等有关单位,细化制定全省检查方案、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组织专业培训,各市、县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准备,配齐必需的检查设备和工具,并将油脂库存统计账结报时间统一在 5月 25日。
2. 做好油脂库存分解登统工作。 6 月 5日 前,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将存放在河北省的中央事权油脂(包括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和中储粮系统商品油)库存分解登统表、 2010年度中央储备油轮换情况登统表抄送河北省粮食局;河北粮食局准备好地方储备油库存分解登统表和地方企业商品油库存分解登统表。 6月 10日前,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共同对上述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整合成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油脂库存合并登统表,并分解至各设区市有关部门,作为普查依据,同时报送国家粮食局。
为确保报表内容完整准确,中储粮北京分公司、河北省粮食局,利用 4月份统计数据组织预报演练。
3. 做好跨省储存油脂库存委托检查事项。 对纳入检查范围的跨省储存油脂库存,河北省粮食局提前核对确认委托、受托跨省储存油脂数量、品种、性质等情况,与有关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由受托省份代查的手续。
(二)自查阶段
6 月 5日 前,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油脂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准确填写自查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系统整理账务资料,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普查前的各项准备。
从事油料加工业务的承储企业,应对库存油料进行延伸检查,延伸检查结果单独反映,并详细说明情况,供后续检查参考。
(三)普查阶段
6 月 25日 前,由省粮食局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库(点)必到、有油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油脂库存进行普查。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检查人员实行全省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
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存储政策性油脂的其他企业 的商品油库存 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安排在普查阶段一并进行。具体普查方案另行制定。
普查期间,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油脂库存质量扦样和检验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抽查阶段
6 月底至 7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派出联合工作组,对重点省份进行抽查,中储粮总公司派员配合。抽查工作随机选点、兼顾重点,抽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 30%,兼顾不同品种、性质油脂的比例结构。各市、县有关部门和储油库点应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工作。
(五)总结上报阶段
7 月下旬,检查工作结束后,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工作,并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向国家粮食局报送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工作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库存检查结果汇总表。总结报告电子文本通过省军粮普通密码系统传送。
三、经费保障
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经费。本次油脂库存检查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中央财政补助经费解决。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检查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对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全国油脂库存检查,是加强油脂库存监管,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油脂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油脂检查工作,省成立油脂库存检查工作联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副局长杨洲群同志兼任,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油脂库存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油脂库存检查人员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工作;指导全省的企业自查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普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协调有关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其他事宜。各市和有油脂库存检查工作任务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联合领导组织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共同组织好本辖区内的企业自查工作。
(二)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市和有油脂库存检查工作任务的县,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检查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自查的督导,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企业和市、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相关检查工作报告及表格上签字。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真实、准确,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如发现有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者妨碍检查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整改工作。 在油脂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由于体制和政策原因造成的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四)严格依规开展检查。 油脂库存的实物、账务、质量、仓储管理等检查工作要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检查方法将在河北省油脂库存检查培训班上详细讲解,各种工作底稿和表格可由《 燕赵粮网》本工作方案附件下载。
委托储存的油脂,库存实物由受托方组织检查。接受省内企业委托储存的油脂,检查结果由受托方统计汇总。接受省外企业委托储存的油脂,检查结果由省粮食局审核后交委托省,由委托省省级有关部门在汇总全省检查结果时一并统计汇总。
省级普查阶段,对动态储存的地方储备油、包装油及单罐储存量 50吨以下的油脂,原则上不安排质量扦样和检验,只进行感官检验。扦取的进口原油样品,溶剂残留量的检验结果实行单独评价。企业自查和国家有关部门抽查阶段,只对油脂质量进行感官检验,发现异常情况的,也可单独扦样检验。
(五)认真做好检查人员培训。 培训分国家和省两级进行组织。国家有关部门为各地培训师资力量和部分业务骨干,我省负责组织对参加企业自查和省级普查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方案另行制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配齐必需的检查设备工具。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我省已定购必需的检查设备,能够确保检查培训工作开始前落实到位。 各市和有油脂库存检查工作任务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 督促企业配备日常检查所必要的设备器具,以满足本次及今后油脂库存检查需要 。
(七)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油脂库存检查难度大、危险性高,且检查期间正值高温季节,各地要高度重视油脂库存 检查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安全教育, 严格遵照相关技术规程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好安全、 防护措施,为上罐检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配备安全带,在大型油罐设立防护网,按照有关规定酌情给予高温高空作业补贴,确保检查安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八)加强保密工作。 油脂库存属于国 家保密范围,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附件下载:油脂库存检查工作底稿、汇总表、分解登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