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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5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政字〔 2011〕 2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 2011年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 2011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粮政〔 2011〕 54号),结合今年我省粮食流通工作重点,省局制定了《 2011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〇 一一年五月三 日
  
  2011 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粮食普法依法治理,逐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为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一、做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 、 研究起草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粮食局全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起草全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梳理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调研,研究起草本地粮食“六五”普法规划。
  2 、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级粮食部门法制宣传骨干培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各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粮食部门的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3 、做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教材编发工作。国家粮食局将组织开展全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教材的编写。省局将适时辑印全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教材。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教材的发放和学习工作。
  4 、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六五”普法工作办事机构和人员,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二、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 、加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粮食行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党课教育、组织生活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粮食行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 、重点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七周年的宣传活动。各地要根据确定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4 、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油质量标准的学习宣传,开展粮食质量监管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强化粮食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5 、开展与粮食应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部门处置粮食应急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各地要积极宣传在 秦皇岛抚宁“ 4 · 12 ” 特大 森林火灾中,为保障 扑火部队饮食供应做出突出贡献的粮食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 这次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充分展现了粮食部门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三、深化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1 、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2 、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取得粮食收购许可并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
  3 、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依托“法律进乡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和科技下乡等活动,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法律中涉及种粮农民的相关规定、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和服务,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宣传普及粮油消费知识,积极做好放心粮油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的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粮食。
  四、坚持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 、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积极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报批工作。认真做好军粮供应站、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等工作。
  2 、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和政策性粮食销售的监督检查;搞好粮油库存检查,组织开展全国食用油检查和粮食库存例行检查;深入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开展“创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推动监督检查体系、队伍和制度建设。
  3 、扎实推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例行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制度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4 、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制度,完善示范单位标准,提高创建水平。继续发挥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粮食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粮食部门法治建设。
  5 、认真做好粮食规范性文件制定、定期清理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和备案制度,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 、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行政复议机构,健全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复议人员培训,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
  五、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1 、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板报墙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阵地的宣传优势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积极利用互联网、各级粮食部门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互动性。
  2 、做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采取举办讲座、集中学习、工作研讨、学工结合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
  1 、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制宣传机构和人员,对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粮食普法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粮食普法经费列入专门预算,做到足额落实、专款专用。研究建立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普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