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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1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国粮办人〔201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根据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2011年鉴定计划申请情况,我们制定了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鉴定计划安排
  (一)全国统一理论知识考试
  2011年,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对有鉴定计划的职业初、中、高级各安排两次全国统一理论知识考试(附件2)。其中,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初、中、高级不再单独开展理论知识考试,其他职业和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开展理论知识考试。
  (二)技能操作考核
  由各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三)技师、高级技师鉴定
  为加强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国家局鉴定中心2011年将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各组织一期粮油保管员高级技师、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研修班,并组织有关鉴定站按计划开展粮油保管员技师和粮油质量检验师的培训鉴定工作。
  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应根据以上计划统筹安排鉴定时间,务必完成下达的计划数,不得削减;若有计划外鉴定需求,可以申请追加鉴定计划。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紧迫性
  《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未来十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国家粮食局下达了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指导计划,但大多数地区和单位的2011年鉴定计划与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做好技能培训、鉴定宣传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争取超额完成培训鉴定任务。
  (二)积极推进粮食加工类职业技能鉴定
  制粉工、制米工、制油工等粮食加工类职业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职业,各地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提升这些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对保证食品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粮食局将通过提供教材支持、行业自律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鉴定。各地各单位也应积极拓展思路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到加工企业开展培训鉴定,探索在企业现有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基础上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方式方法。
   (三)切实加强技能培训工作
  各地各单位应建立起以日常培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经常性技能培训,鼓励广大职工通过自学、函授等形式学习理论知识,在集中培训期间主要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切实转变部分培训机构重理论知识讲解、轻技能培训的倾向。
  (四)进一步加强技能鉴定质量督导
  各单位应根据《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认真履行质量督导制度。督促鉴定站健全监管措施,严格执行鉴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开展鉴定工作,进一步确保鉴定质量,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确保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 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
  2. 2011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