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粮食安全 河北军粮 储备粮 粮食价格 质量检验 办事指南

首页 > 冀粮政务 > 通知公告

河北省粮食局关于推荐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8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电〔 2009 〕 25 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我省在 2009年上半年开展了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在清查工作中,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角、主体作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舞和激励广大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向上、昂扬进取,推动粮食库存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省的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设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单位、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个人 2个奖项。其中,先进单位表彰范围为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先进个人表彰范围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 部门参与清仓查库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清仓查库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先进单位获奖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领导机构健全。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成立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各部门分工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坚强有力。
  2 、准备工作充分。及时制订并下发具体清查方案,工作布置周密严谨;多层次开展人员培训;统计报表整合分解及时准确。
  3 、清查扎实有序。企业自查工作指导到位,市级普查没有死角,各阶段清查工作进展有序。
  4 、清查结果准确。能够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向上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机构报送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如实反映,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5 、信息报送及时。及时编发清仓查库工作简报,向上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机构报送信息,通报情况。
  6 、督导措施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清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清查政策、内容、方法及要求,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操作、透明清查。
  7 、严查涉粮案件。认真受理、登记、查办举报涉粮案件,查办结果公正准确,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8 、整改严肃认真。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仓查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的人选须为本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清仓查库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参与组织协调、设计制订清查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分解整合统计数据、提供业务指导、组织查办涉粮案件、汇总清查结果等具体业务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严格遵守清查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工作质量高,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每个设区市推荐一个先进单位、 2名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先进个人包括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清仓查库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重点向基层、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省粮食局根据各市推荐情况进行集中审核,按照国家粮食局分配给我省的名额遴选上报。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行政管理层级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推荐表(见附件 1、 2)可复印,也可从“燕赵粮网”下载。请于 2009年 12月 18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附件: 1. 2009 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2. 2009 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 〇〇 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