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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2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财字〔 2008〕 8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的会计决算工作,全面掌握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粮食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提供基础数据,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 >的通知》( 国粮办财〔 2008〕 217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工作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计决算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会计决算工作
年度会计决算报告是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绩效的综合反映,也是出资人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财务状
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对于企业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检验决策效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粮食财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决算工作,认真总结以前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会计决算工作。
二、严肃会计决算工作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各级粮食部门在 2008年度会计决算编制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损益结转等工作,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工作质量,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一是要认真组织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和应收应付款等各项资产和负债全面清查、盘点及核实,不得存有账外资产、不得设置账外账;二是要对企业内部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认,对企业外部往来款项进行询证确认,如双方记录不相符,应及时查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并予以处理;三是对归属于本年度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应当及时确认,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记录和相关会计账簿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四是要按照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财务会计事项隐瞒不报。
三、强化会计决算编报审核,确保会计决算编报质量
各级粮食部门要结合当地财政和国资部门的决算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粮食系统的会计决算编报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报表各项指标数据填报真实、准确、完整、不重不漏,表内项目及各表指标数据之间以及报表与附注、专项说明相关数据之间相互衔接,勾稽关系正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会计决算的审核力度,认真做好本系统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告的逐级审核工作,做到报送资料齐全规范,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财务事项原因清晰,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四、做好会计决算分析,认真撰写分析报告
各级粮食部门要对决算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在结合粮食业务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围绕当前基层粮食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分析,挖掘阻碍企业发展、影响企业经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讨粮食企业发展壮大之路,研究分析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意见和建议。财务分析报告力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翔实,分析透彻,观点明确,有理有据,具有参考价值,避免数字罗列和事项简单说明。
五、规范会计决算编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附件一)是全省国有粮食企业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 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告的统一格式。粮食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认真做好 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基本情况表、财政补贴明细表、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指标表、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油情况表、 2008年粮食风险基金情况表组成。
(二)本套报表适用于全省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编报。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直接或间接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 50%以上(含 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三)本套报表格式兼容了新准则、新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按《 2008 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附件二)要求分别选择相关科目、口径和内容进行填列。
(四)本套报表数据处理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统一使用全国粮食财务报表管理软件(升级版),计量单位、审核公式、报表格式等全省用该软件统一制发。各地上报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的电子数据时间为 2009年 1月 20日之前,电子数据应包括基层粮食企业的数据。正式签章的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分析报送时间为 2008年 2月 10日之前。
(五)本套报表格式、编制说明、任务文件等将登载在燕赵粮网。各地在报表编制、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财务会计处联系。
此外,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参照本通知精神,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会计决算工作,并按时向省局财务会计报送会计决算报告。

附件: 1、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一套)
2 、 2008年度全省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二〇〇 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