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大米)入关工作进度情况,请你们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监测,及时向我局报送粳稻(大米)发运和到货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期限内(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关内各省(区、市)委托集中采购的企业和确认采购资质的企业,东北三省售粮企业,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均须按要求报送有关情况。
二、报送内容
东北三省粮食局负责报送本地有关售粮企业粳稻(大米)累计发运情况,关内销区省(区、市)粮食局负责报送本地有关购粮企业粳稻(大米)累计到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报送本企业粳稻(大米)累计发运和到货情况(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每旬第1个工作日下班前将电子版通过E-mail报送我局调控司(E-mail地址:tks1218@hotmail.com)。
请高度重视东北粳稻(大米)入关进度报送工作,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确保报送信息的质量。有关中央企业要与各地方粮食部门加强沟通,做好数字衔接,不得出现重报、漏报现象,确保填报的数据准确。
联系人:周 波 电 话:010-63906249
附件:1.
《东北粳稻入关(发运)进度表》 2.
《东北粳稻入关(到货)进度表》 二○○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