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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完善我省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27 00:00:0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冀粮信字〔 2007 〕 85 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落实《河北省粮食应急预案》提出的“要建立完善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并及时上报监测情况”的要求,切实加强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市、县(区)粮食局要从确保本地粮食安全的高度认识粮食信息监测工作,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处(科)室,配备 1-2 名熟悉粮食相关业务、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分析预测和文字表达能力的价格监测工作人员。
  1 、省粮食局信息中心负责全省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体系的建设、组织和工作实施;负责价格监测直报点、各市粮食局报送的粮食价格信息、国内国际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汇总上报和发布价格监测数据及预警信息。
  2 、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本市粮食价格监测体系的建设、组织和实施;负责采集所在地超市粮食市场价格和汇总所辖县(区)粮食局报送的价格信息,负责本地粮价趋势的分析预测工作。监测信息在上报省粮食局信息中心的同时应报送同级政府管理部门;要按时上报信息,当市场出现粮食脱销、市民抢购等现象时,要将脱销或抢购的粮食品种、范围、发展趋势及各方面情况及时向本市政府和省粮食局信息中心报告。
  3 、县(区)粮食局负责粮食价格监测点的初选及各监测点价格的采集、上报工作,负责粮价趋势的分析预测工作。
   二、科学布点,适时监测
   粮食价格监测点所监测的市场信息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具有代表性,将直接影响到决策部门对粮食供求形势的基本判断。
  1 、价格监测点的设立
   在全省设立普通监测点和重点监测点,普通监测点的设立原则是:在本县(区)选定 1 个交易量大的粮食购销企业和 1 个比较活跃的集贸市场(超市)及加工企业(小麦、玉米、油脂加工企业各 1 个);重点监测点主要设在购销量较大、交易活跃的粮食购销企业(粮库)、大中型超市,省重点扶持的粮食加工企业、粮食经销企业、批发市场。
   各地选定的价格监测点报省粮食局信息中心确认后,为全省粮食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因情况变化确需更换时,应按本办法要求另行选择采价点,并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
  2 、主要监测品种和指标
   ( 1 )粮食购销企业主要监测:小麦、玉米、稻谷、大豆的收购价、收购量,销售价、销售量。
   ( 2 )粮食集贸市场(超市)主要监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销售价。
   ( 3 )加工企业主要监测: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毛油等原料入厂价,小麦粉、大米、二级豆油、成品油等销售价、销售量。
   具体报价表见附件 2 ,报表所列各项监测指标都必须填报齐全,若选定的价格监测单位当周确无购销行为发生时,按以下原则填报:本地其它粮食企业如有购销,参照其价格填报,并在备注栏标明;本地其它粮食企业也没有购销时,填报上期价格,并在备注栏标明。
  3 、分析预测
   各市、县(区)粮食局在做好粮食价格采报价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粮食市场购销价格变化等情况的调查,并做好粮价趋势的分析预测工作,每周、每月、每季、半年、全年都要对本地粮食价格做出专题分析,并按时上报。
  4 、报价时间
   在正常情况下,每周一采价,每周二报送价格监测数据。若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各市报价单位要及时向省粮食局报告,省粮食局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报价频率。在主要粮食品种收购旺季,省粮食局将增加粮食收购价格的报价次数。
  5 、报送办法
   各单位上报的价格报表和分析资料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上报。各地以市为单位核实、汇总报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粮食局信息中心。
   三、严格奖惩,确保准确
   粮食价格监测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合理的粮价水平对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粮食价格信息同时还是各级政府正确分析判断粮食市场状况、采取应急措施实施调控的基本依据。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的职责,指导和督促有关监测点认真做好粮食价格监测和报送工作。为了保证全省粮食价格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省粮食局每季度对粮食信息监测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监测情况进行评比。对测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任务完成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各市、县(区)粮食局要尽快确定监测点并填写《河北省粮食价格监测单位基本情况表》,于 1 月 15 日前报送省粮食局信息中心。联系人:张燕昆,于文卿,联系电话: 0311-85811543 , 86573886 。
  
  附件:
  1、河北省粮食价格监测单位基本情况表
   2、河北省粮食价格监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