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抚宁县粮食局粮食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做好我县粮食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粮食收购现场、粮食企业对粮食质量安全以及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做好收购粮食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质量检验工作,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把好粮食出入库质量关,保证粮食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管底数调查情况
为做好粮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对全县各类涉粮企业进行了认真调查,确定了粮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即全县共有重点粮食购销、加工、转化企业 23家,其中粮食购销企业 16家、加工企业 5家、转化用粮企业 2家。
骊都粮油有限公司既是粮食购销企业,同时也是粮食综合加工企业。目前承担政策性粮食购销业务的企业有 3家。骊都粮油有限公司是河北省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河北省军粮大米定点加工企业、河北省粮食应急定点加工单位,秦皇岛市粮食应急储运、加工定点单位;此外,骊谷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第一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及骊都粮油有限公司均承担着中央、省、市、县各级粮食储备 6.7万吨。
二、隐患排查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共出动人员 36人次,检查企业 42个次,粮油门店 5个,抽取粮食样品 5份,市粮食局粮油食品监测中心对骊都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面粉也进行了质量抽查,检查粮食 11.2万吨。此外,由于近期粮食价格上涨(特别是大米),在做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对城关集贸市场粮食质量也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看,目前我县粮食市场大米、面粉质量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没有发现陈化粮、劣质粮。但粮食质量安全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隐患,表现在:
一是由于 农户普遍缺乏粮食收获后晾晒、整理和安全储存的设施条件,交售的粮食水分、杂质普遍超标,质量较差,对粮食的储存和质量安全带来风险。
二是个别单位粮食仓储条件较差,给粮食安全储存带来一定难度。特别是大米加工企业的仓储条件,直接影响大米的质量。
三是 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检验能力建设不能适应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目前,我局粮食质量检测主要依靠骊都粮油质检部,难以适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形成的整顿(工作)方案情况
1 月 8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粮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粮业 [2010]2号), 27日又印发了 《 2010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抚粮业 [2010]8号),对全年的粮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月 29日,召开了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负责人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粮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及春节粮食市场供应工作。 2.24事故后,局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对重点粮食购销、加工企业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粮食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粮食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同时,按照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要求,结合我县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加强了对部分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四、近期整顿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强了对各级储备粮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可靠,质量良好是我们首要的工作任务,为此,我局月初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全县储存的各级储备粮逐仓进行了认真检查,经检查检验,全县所存储储备粮质量稳定,未出现发热、生霉等质量问题。
2 、 强化企业是粮食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粮食经营企业是粮食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粮食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量标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3 、强化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力度。进入储备环节、军队供应及其他政策性的粮食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工销售环节粮食基本上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各项指标。我们 对奇鑫粮贸、仁信米业的大米委托骊都粮油质检部进行了全项目检验,经检查全部合格,符合规定的标准。另外市粮食局粮油食品监测中心对骊都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面粉进行了质量抽查,经检验质量也符合国家标准。
4 、 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原粮检查工作。我局执法人员多次深入到骊都粮油、奇鑫粮贸、仁信米业及玉石米面加工厂原粮仓房,认真查验库存粮食质量状况及储存情况。通过检查看,上述各单位原粮储存情况良好,个别仓房粮食水分偏高,未发现陈化、霉坏的粮食。
五、 2010年主要工作安排
1 、加强对 粮食收购环节整顿,督促 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加强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档案。认真做好原粮质量卫生调查工作, 严格进行粮食生产的品质测报和质量检测,防止农药、重金属超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原粮进入流通领域, 保证收购粮食卫生安全。通过开展原粮卫生项目的调查、检测,掌握全县粮食卫生状况。
2 、加强 粮食储存环节整顿, 严格粮食储藏管理制度,规范粮食保管行为。实行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收购和储备企业对入库保管的粮食要进行质量检验,同时建立粮食质量档案。遵守粮食杀虫药剂管理规程,严格控制使用储粮杀虫药剂,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性、高残留农药进行粮食熏蒸;粮食熏蒸未过残留期不得进入加工环节。
3 、加强对 粮食出库销售环节的整顿。 严格粮食出库销售质量检测制度,强化粮食出库销售质量检验,做到出库销售的粮食有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销售的大米有“ QS”质量认证书,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加强对 储备粮、军供粮食的整顿。 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粮食仓储设施,规范库区管理。 加强军供粮食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落实 军粮加工做到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军供粮质量档案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发现问题就地整改 。 对军供站(点)供应的粮油食品,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杜绝一切不合格的粮油产品进入军供销售环节 。
二 〇 一 〇 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