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郸市粮食局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工作
为规范全市粮食经营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邯郸市粮食局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工作,对各粮食收购许可单位提出要求:一是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保留三年以上;二是要主动向所在地的市、县粮食局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三是要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在粮食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收购品种和价格;四是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储粮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五是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六是要接受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情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