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粮食局
2009 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8〕 118号)及省、市粮食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真实情况,根据《 2009年河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2009年宣化区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局管辖内的各级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各级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数量、品种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各级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各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 2008年度各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 2007年和 2008年各级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局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领导小组在区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跃建同志兼任,成员由局监督检查科、业务科、财务科相关同志及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
(三)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相关企业同时要成立以企业一把手为组长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区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企业粮食库存自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相关培训,做好库存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企业实物库存数量、质量检查,各类检查底稿数据的录入;按照上述检查具体内容逐条逐项做好自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企业要按时认真填报《 2009 年 3月末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实际储存库点分解登统表》和《粮食库存统计报表》; 各类储备粮、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各级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的批复文件及轮换、销售全过程的相关出、入库资料;各类粮食分品种、分性质的银行贷款明细、财务、统计、保管账、卡等资料。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 2009年 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是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全国性专项检查,各相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和“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企业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 成立机构。 2009年 3月 10日底前,各企业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制定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详细制定本企业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动员和培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各企业要适时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 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 2009年 3月下旬,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 其它准备。按照本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统计报表资料和质量检验报告,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对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
(二)自查阶段
4 月 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情况汇总和自查报告,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企业法人代表对本企业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被查企业要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企业必须认真做好本次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储备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检查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区粮食局。
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清仓查库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会议纪录;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原始纪录、工作底稿、汇总表格;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报告;检查期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始记录及相关处理材料;其他库存检查相关资料、文件、报表、凭证。资料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照片、音像材料等。资料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办理。
宣化区粮食局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朱德军 局长
副组长: 张仲凯副局长 田平贵 副局长 刘轶群 党委委员
成 员: 张跃建 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杨建国 局业务科科长
赵淑琴 局财务科科长
张 欢 军粮供应站经理
刘 伟 粮油仓库副主任
刘 君 局财务科统计
二 〇〇 九年二月二十六日